2006年4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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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盾重拳出击4类违法案件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 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海洋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,将于本月启动的“海盾2006”专项执法行动,将重拳出击4类违法行为。
  根据国家海洋局的要求和我省海洋管理工作的实际,省海洋与渔业局决定,从4月开始开展“海盾2006”专项执法行动。这次专项行动主要对4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:海域使用中的违法行为,主要查处港口、路桥、临海工业、旅游基础设施、城镇建设和围垦等项目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、超越审批用海范围、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海域用途、未缴纳海域使用金的违法行为;涉海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违法行为,主要包括涉海工程建设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、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得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无审核意见、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施工和投产以及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;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,即未持有效的海洋倾倒许可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、未在规定的倾倒区域内倾倒、倾倒的东西与许可证注明的内容不符;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中的违法行为。